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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谈新时期的道德建设

1999-05-07 来源:光明日报 孙华 我有话说

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,社会主义时期,应当区分先进性的共产主义道德和广泛性的社会主义道德,并将两者结合起来,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方针,从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道德理论。

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,人民群众是生产资料和国家政权的主人,而做为执政党的共产党是人民群众整体利益的代表,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。面对道德多样化的局面,共产党员要从公仆和一般公民的相互比较中,弄清适用于自己的道德标准,努力达到对社会无私奉献,为人民竭诚服务的人生境界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“用共产主义道德约束共产党员和先进分子的言行”是对这一部分人的道德要求的高度概括。做为党员干部,不仅应具备职业道德,做到恪尽职守,还应具备政治道德,做到政治坚定,辛勤为民,廉洁自持,光明磊落,弘扬正气。党的各级干部肩负着带领亿万群众进行现代化建设的重任,他们只有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,才能使群众产生敬佩感和信赖感,从而把群众吸引到自己身边,团结带领群众共同奋斗。

邓小平同志曾指出:党是整个社会的表率,党的各级领导同志又是全党的表率。坚持对共产党员首先是领导干部的先进性要求,是在全社会有效地推行正确道德导向的关键条件。特别是在改革开放时期,执政党成员的某种具有显著特征的行为取向,往往会对多数人的道德状况,乃至对社会范围的人心世道,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。因此,社会风气如何,广大社会成员的道德面貌如何,关键在于共产党员起着什么样的导向作用。焦裕禄、孔繁森为了人民的利益而殚精竭虑,乃至献出生命,充分显示出共产主义道德的崇高,在全社会产生巨大的震撼力量。这正是先进性道德主导作用的鲜明体现。

提倡和实行共产主义道德,既包括高层次的要求,也包括“爱祖国、爱人民、爱劳动、爱科学、爱社会主义”广泛性的要求。邓小平同志明确把“五爱”从共产主义道德中划分出来,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,从而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。

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,以集体主义为原则,以“五爱”为基本要求,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,在全体人民中大力提倡文明礼貌、助人为乐、爱护公物、保护环境、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,大力提倡爱岗敬业、诚实守信、办事公道、服务群众、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,大力提倡尊老爱幼、男女平等、夫妻和睦、勤俭持家、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,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、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。

如何把握道德建设的先进性与广泛性的统一,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关键。

首先,两种道德要求都符合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,二者的结合体现出实现共同富裕的目的及其条件的统一。现阶段不同层次的道德要求和道德评价,都必须建立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础之上,否则就会成为缺乏具体时代内容的抽象观念。

其次,两种道德要求都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,二者的结合体现出道德建设的理想与现实的统一。道德建设从当前的实际情况出发,并不意味着可以停留在道德要求的低层次上,党的各级干部,要当好公仆,首先要当好公民,老老实实地办事,堂堂正正地做人,但这种起码的道德要求,并不能代替和限制对他们应有的高层次的道德要求。

再次,两种道德要求,都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指导,二者的结合,体现出吸取中华民族优秀道德传统与继承党的革命道德传统的统一。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,吸取中华民族蓄积绵延几千年的传统美德,赋予社会主义道德以民族特色,使之更容易为人民群众所接受。同时,还要继承我们党多年来形成的革命道德传统,为了人民的利益和幸福,奋力开拓,艰苦奋斗,廉洁奉公,在新形势下使之发扬光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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